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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
发布者:kypt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6-04    查看:10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为更好凝练、培育我校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和评奖等级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3个大类。成果类别包括:综合改革类、学科专业建设改革类、四新五育改革类、人才培养改革类、课程建设改革类、课程思政改革类、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类、实践教学改革类、课堂教学及考核评价改革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学生发展改革类、教学资源建设类、教育数字化改革类、特殊类型人才培养改革类等。

(二)申报条件

1.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成果主要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成果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重要贡献,有连续2年以上与成果相关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2.成果要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成果在教学改革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形成中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3.成果要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4.成果要具有较大的示范性。成果应用突出我校办法特色,覆盖面广,涉及学科专业多,已在我校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并取得较高认同度,对全校或本省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三)评奖等级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等级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级不跨级评审。

二、申报要求

1.成果需有校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作为依托,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了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

2.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经获得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后续相关研究成果的情况下再次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3.校级一般(青年)教研课题及其它校级成果只可以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三等奖。

4.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作为成员(含主持人)不得超过2项,每项成果完成人不超过8人。

三、评审程序

1.教学成果以部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在本部门内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进行院内公示至少3天,然后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2.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学校工作重点,制定评审标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推荐。

3.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对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四、申报材料

1.《北华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北华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北华大学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北华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4)。

3.《北华大学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报告》(附件5)。基础教育按照《申报书》中填表说明有关要求撰写;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学成果总结报告5000-8000字,内容包括成果的形成背景、改革理念与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特色、成效及社会影响等,具体自定。

4.《北华大学教育教学成果佐证材料册》(附件6)。主要为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及研究成果实物等,目录自拟)

五、申报流程

1.成果负责人登录北华大学教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beihua.kypt.chaoxing.com/),选择对应的奖项级别,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如下:

1)在“验收材料”窗口处复制粘贴有关内容点击右上角“上传附件”按钮上传《北华大学XX教学成果奖申报书》(PDF签字盖章版);

2)在“佐证材料上传”处点击“本地上传”按钮,分别上传《北华大学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北华大学教育教学成果佐证材料册》(均为PDF版)。

严禁上传压缩包文件,否则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2.成果所在学院须对成果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材料政治性、真实性及合法性,审核通过视为材料合格。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2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

4.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3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北华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基础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beihuajwc@163.com。

六、其他事项

1.校级教学成果是推荐省级教学成果的重要来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做好教学成果奖培育和申报工作。

2.各单位组织集体研讨充分论证,做好谋划和成果整合工作,申报成果要能够对学科(学位)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等具有明显的支撑作用。

3.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学校鼓励校内跨部门、院系共同联合申报及校际联合、校企合作共同申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2-31至2025-03-0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
附件:
  附件1-6.rar